<%@page language="java" contentType="text/html; charset=gb2312"%>
关于编制2008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
关于编制2008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

来源: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      发布时间:2007-12-04       
各有关单位:
 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,进一步做好2008年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,现将编制2008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指导思想
 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,紧密围绕首都当前的新农村建设、举办奥运会、建设创新型城市、环境保护、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等各项重点工作,加强地方标准研究和实施,提升北京市地方标准的质量,更好地为首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。
二、 工作依据
  《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
三、 申报范围
  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应符合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,有利于提升城市管理的水平。在新农村建设、奥运、高新技术、环境保护、资源节约、循环经济、公共安全、服务、工程建设、城市管理以及其他与我市重点工作相关的重点领域内,对没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本市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,可提出北京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。
四、 申请立项
  (一)立项受理条件
  1. 符合《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  2. 符合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申报范围。
  (二)立项提交材料
  1. 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及其电子版(见附件1);
  2. 项目草案及其电子版(一类项目提交);
  3. 专利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(标准项目内容涉及专利提交);
  4. 2008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汇总表及其电子版(见附件2)。
  (三)立项受理截止日期
  请各单位于2007年12月31日前将立项申报材料报我局标准化处。
五、 其他相关事项
  目前,我局正在开发“地方标准管理信息系统”,待系统开发完成后,地方标准的相关工作将在系统中进行。本次立项申报仍以报送纸质和电子版材料的形式进行。
  现请本市各委办局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“地方标准管理信息系统”的用户,填写《“地方标准管理信息系统”用户信息表》(见附件3),于2007年12月5日前以传真形式反馈至我局标准化处。
六、 联系方式
  联系人:李永华
  联系电话:84622754
  传真:84634249
  E-mail: lyh@bjtsb.gov.cn

 
 
 
 
 
 
<%@ include file="../../../bottom.jsp"%>